2010年2月28日 星期日

賽翁失馬,焉知非福?

2009123日出庭接受離婚協議條件後,即開始打包,並高興的向諸親友宣布解脫了,終於解脫了;我得意忘形,沒有如如不動,所以沒有過關,老公沒有簽任何文件就返回台灣。大家都愣住了:這是什麼庭?難道書記官不需要做出任何的文件讓雙方簽字嗎?如果我能夠回答,也就不需要問號了!

妹妹說:『妳以前就是那麼傻,那麼笨;如果傻到底, 倒沒事,偏偏中途醒過來,不再笨下去,結果陷在這裡。』聽了不禁哈哈大笑,是啊,想當年老公一直罵我笨,說我笨到頭剁掉還能活,當局者迷當然不認為自己笨, 聽了很生氣,經過三年頂回:『那個娶這笨女人的人更笨!』還洋洋得意能想出這句話呢!真的笨得可以。

現在既然醒過來,不再繼續笨,要如何應付問題呢?打定決心,不為外境所轉,默然接受事實,繼續讓律師慢慢磨吧!佛說戒、定、慧;如果能夠定,就能生出智慧。三個月來我挖空腦袋,琢磨許久,發現這又是另一樁『壞的就是帶來好的開始』,賽翁失馬,焉知非福?還好老公沒有簽字,否則我就虧大了,將會背負台灣的貸款。

讚美一下自己,這次考試及格,未因老公沒簽字致官司拖延而沮喪或悲傷,還能研究出老公所設陷阱之所在,感謝老天!

林老師教我『吃得肥肥,裝個糊塗!』那麼就這樣笑看人生,好好養身體,其他交給律師辦就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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